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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这里爱你

终于写完了

就当是写给自己的吧
记得有人说过  当你爱什么的时候,就应该说出来。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,一切的意义都只发生在它发生的那一时刻。不要等。不要在以后讲这个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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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今天走,明天走,喝不完,山城的酒。 

      你不是第一眼就爱上她。 

      世界上的一见钟情太多,但是你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对这样一个城市一见钟情。很久以前,你想,属于你这样感性十足的人,一见钟情的桥段应是属于普罗旺斯,北海道,或者威尼斯什么的。 那个时候你天真地以为也许只有征服这样如诗的地方,才不会落入俗套。

       就如同卡尔维诺在《看不见的城市》里安排了这样一个角色——忽必烈汗。想当年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,成全了一个征服者,作为象征的存在。 

       第一次读《看不见的城市》,是在高二的时候。那时候你对离别没有多大概念,还记得高二的日子里最喜欢的部分,就是走着那条通往学校大门的小路,看满墙幽绿的爬山虎,看到险些迟到。高三在大学城的时候,脚步是最快的,一天最喜欢的部分,是在回家路上,望着草坪上停留的鸟,在黄昏的微光里展翅。你会拿出一点点时间,想象是它翅上的那一瞬间,想是它翅边的一粒微尘,那段日子里,你从不会觉得苦闷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但如今你逐渐懂得老卡笔下流传出的苦涩了。征服者在征服时的无坚不摧,对比占有时的无力,着实令人叹惋。 

        你有些害怕了——梦想着拥有远方,可一旦时过境迁,你是否只能向时光求和,才可保有自己不被自己厌恶的模样呢。而你知道这座名叫重庆的城市,会依旧和着阳光与月色的交替,伫立在山城的故事里,隐秘着每个个体的轻狂与颓唐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她会永远是她,而你呢。 到底什么是俗套,谁又能明确地定义呢?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 


        重庆不断吸汲着每一个在小城待过的人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,如同一块海绵。可重庆是不会把她的故事告诉来此短期驻足的游人的。因为她的最动人之处不是那些不断膨胀的商业性景点,早已丢失了人文色彩的游赏处,抑或被历史之声萦绕的些许角落。 

       游人放眼打量街巷,就像翻阅写满字迹的泛黄纸页:重庆会告诉游人所有应该思索的东西,让游人重复她的话,而游人虽以为在游览重庆,却不过是记录下她为自己和她的各部分所定下的名称。 

       她把它像手纹一样藏起来了。她把那些有故事写在写满青苔破落不堪的阶梯上、小巷里的旧杂志摊里和乘凉树下斑驳的光影上,每一道印记都是被冗长的光阴镌刻、凿切留下的痕迹。 

    她把她的故事写在那些地下通道里指尖撩拨琴弦弹唱的背影上,逛街的、下棋的、卖水果的、摆书摊的、啃着红薯的、卖炸串的、下班的......大家纷纷停下片刻,认真听上一会儿。

       她把她的故事写在那些菜市场里闹哄哄地谈论着柴米油盐的声音里,地上是干涸的痰渍与耷拉着的烂菜叶子。写在那些茶馆里扯到天南地北的龙门阵里。写在那些奔波于生计的棒棒军时不时吐出的言子儿里。

         这是重庆的魅力之处,她提供了生活的许多可能性。而生活,是由千万声锅碗瓢盆的碰撞,和无数的爱与幸,加之以星星点点的雄心壮志组成。每个角落,每个看着不起眼的人,都以自己知道的方式尽全力在生活里大踏步前进着,哪怕有所变数,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。 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还有很多,多得你难以描述了。记忆中的形象一旦被词语固定住,就给抹掉了。就如老卡笔下的马可波罗所说,“我不愿意全部讲述威尼斯,就是怕一下子失去她。或者,在我讲述其他城市的时候,我已经在一点点失去她。”

       你在心里想着,原来你也是怕失去她的。 

       到底俗套不俗套,你也就不在乎了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 二、他们走开了,不见了,消失了,你可以做到的,就是不要忘记。 

      说一本书。

 ——《念及她名》 

      2011年法国费米娜文学奖获奖作品,看完毛姆再看这种小说简直味同嚼蜡,并不推荐。 但最让我爱的是题目的翻译。 

     念及。

      这是我最喜欢的人与人的境界。

     并非时时,无需刻意,而是随意,没有下句。

     小确幸,小新鲜,喜不自禁去和人分享,得到回应,霎时蓄乐生津,抛却世间险要烦恼如此自然流畅。

     就像我会和他在深夜交流电影,和她吐槽美漫,和她逛街到累趴,和他一起沏茶品茶,和她抱团为本命嗷嗷直叫,和他互相安利音乐电影书籍,和她偷偷摸摸地聊八卦,和她讨论大纲与剧情… 


     时间愉快地过去,幸好有你我同台,互相取暖,互相深深相爱,而不自知。 

     感恩能遇到我的友人们,我知道,青空中,黄埃里,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轨迹。而好友之好,便在于某个时空,也曾旁若无人地相依过。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我们没有时间孤独,我们惟有快乐的时光,好像是加缪说的吧。

 高一军训期间我正好过生日,生日那天的某个时辰全楼的女同学都站出来到走廊上立正,我们这一层由我的寝室开始,突然就唱起了生日歌,搞得我一脸惊喜,十脸懵逼。 


高二选修选的健美操,我被选在运动会开幕式上表演,最后换完衣服回班级。一猥琐基友激动地嚷嚷刚刚看到一个跳健美操的齐刘海妹子很可爱,我问了问具体位置,没料想正是本人,于是基友马上变得一脸嫌弃,遂无语。 


高三在大学城的时候,为了越南小公举的生日,一伙人晚上跑出来吃烧烤,一边嬉笑,一边担心撞见老师。不亦乐乎。


 依旧在大学城的时候,住的这栋楼有很多年轻的印度人。每次坐电梯遇到他们就会被搭讪,后来遇见打招呼竟成为习惯。搬走那天下楼正好遇到他们,我第一次主动给他们打招呼,却并没有说再见。


 某个周日跑学校里自习,和女王约了一起背书,两个智障坐在教学楼门前,以kappa的姿势背靠背,天蓝,云很少,阳光尚好,不亦乐乎。


 高考完那天有个喜欢我的同学送了我一个不起眼的小本子,打开来,每一页都是他自己做的花草的书签,扑面是泥土的香味。 


暑假里和六个好友去厦门,首次脱离家人远行。白天被烤到脱皮,晚上出来到中山街吃夜宵,被宰了被坑了也无所畏惧。在海边手拉手,冲着海风狂呼。买了两半铲子,像没长大的孩子一样在沙滩上写写画画。在著名景点做七个葫芦娃的标准姿势,即使眼睛被光刺激得都要睁不开了。在台风天七个出门的傻逼裹着雨衣勇往直前,即使伞被掀飞,鞋子进水….. 


写的时候,爱意涌体,又止不住轻笑起来。

 亲爱的朋友,你知道吧,生活不是全部细节的叠加,是喜欢的瞬间的总和。 

好多瞬间,我都想把它们做成饼干。放进盒子里,想了,就拿出来,一块一块地掰着吃。 

虽然我知道,即使以后我在重回那些曾经喜爱的地方,再见那些人,再赏无边风月,我也绝不可能重睹他们。

 

因为他们不是位于空间中,而是处在时间里。


 而我,也不再是那个曾以满腹情怀装点那些风景的孩子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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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 蚊子在想念我,我在想念可爱多,可爱多没在想念任何人。 




我偏爱猫 

我偏爱绿色 

我偏爱古典胜过流行 

我偏爱蒙奇奇胜过helloKitty

我偏爱纯音乐 

我偏爱不把爱美食的人叫做吃货

 我偏爱疯疯癫癫胜过高贵冷艳 

我偏爱意料之外 

我偏爱以爱为中心的关系胜过以利益

 我偏爱在电动扶梯上用手指敲打栏杆 

我偏爱童话胜过头条

 我偏爱惦记着可能性 

我偏爱明亮的眼睛

 因为我本身近视 

我偏爱不把一切归于理性

 我偏爱未踏入的部分 

胜于已经明了的部分 

我偏爱不去刻意理解荒谬的诗 

我偏爱歌唱 

胜于静默 

我偏爱重庆 

胜过任何地方 

我偏爱我的挚友 
胜过陀思妥耶夫斯基 

我偏爱句号。 



无所事事,信笔写下浮动心中之琐事,想不到竟觉疯狂愚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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